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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被烟台司法局授予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2002年度“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2003年8月被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司法局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05年12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6年9月被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物价局授予“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被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烟台市司法局授予“优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7年与烟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烟台大学联合在本所设立山东省高校首个“法律诊所工作站”。
2009年9月,成为中国(烟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该中心协作单位,并被授牌。
2009年9月,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烟台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1月,在省司法行政第四次工作会议暨重建30周年表彰大会上受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东省司法厅的联合表彰,并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8月,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6月 中共烟台市委授予“烟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1年6月 烟台司法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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