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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宇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现为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文字功底强、精通谈判技巧、思维严谨。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熟悉刑事办案流程;并精通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透彻,在办案过程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法律至上为原则,注重证据的审查和法律条文的适用,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刘新宇律师以其工作踏实、待人以诚、办事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律所及当事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教育背景: 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代表业绩: ◆代理黄青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代理周利志与烟台理工学院劳动纠纷案; ◆代理徐胜利与阳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代理孙守强与孙秀芹等人继承纠纷案; ◆担任烟台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及莱山区公路局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荣誉与评价: ◆多次作为普法宣传活动的主讲人,宣讲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同和好评; ◆在“风华正茂▪献礼百年”演讲大赛中获三等奖; ◆并获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职业感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联系方式: 邮箱:1547507826@QQ.com 电话:13854509188 传真:0535-397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