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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莹律师,现为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代理多起执行异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诉讼纠纷案件;亦担任国企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执行复议、法律尽职调查等非诉讼业务。一直秉承“是法同等,无有高低”的理念,成功代理了大量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为客户挽回了巨额损失,曾先后在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业、认真,敬业,柳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客户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教育背景: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位。 业务领域:公司商事、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代表业绩: ◆代理祝某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3000万余元。 ◆代理范某诉张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耗时两年多的时间,最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范总对张某的对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某开发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某施工方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420万余元。该案一审开发商败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发回重审。 ◆为某国有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为烟台某开发商涉嫌串通投标罪提供辩护,最终检察院的决定为企业合规不起诉。 ◆代理张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2000万余元,历经一审、二审,成功为张某追回2000万余元的欠款。 ◆代理烟台某公司诉郑州某公司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在郑州公司没有资产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让其股东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挽回了670万余元的损失。 社会职位:烟台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援助团成员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职业感悟:是法同等,无有高低。 联系方式: 邮箱:271140428@qq.com 电话:15589625607 传真:3972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