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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芳律师,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同年,通过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进入人民法院工作,作为法官先后在民庭、行政庭承担审判工作;2016年5月,辞去公职进入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至今。 在办案过程中,袁律师依托在法院工作期间积累的审判经验,善于从审判者的角度为当事人梳理案情,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并有针对性的指导当事人补充、搜集证据,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破产业务 代表业绩: ◆代理李某诉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作为原告李某的代理人,在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在第二次起诉前成功说服对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通过谈判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保存了夫妻二人的体面。 ◆代理盛某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作为被告张某的代理人,历经四次开庭、一次房产鉴定,最终成功调解,帮助委托人张某实现了其全部诉求。 ◆代理烟台某公司诉某央企合同纠纷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在北京异地开庭且被告对案件事实完全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顶住压力,通过组织证据、搜集有利案例,成功说服法官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满意的代理效果。 ◆受烟台某知名建筑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通过研判案情,认为根据双方的合同及现有证据,如果贸然起诉,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结果,遂建议委托人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做好证据的补强工作。通过全程参与谈判,及时对委托人进行指导,委托人最终拿回了全部应得款项。 ◆代理某商行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被告李某的代理人,在原告持有有利证据的情况下进行全方位抗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200多万的损失。 ◆代理赵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案,作为原告赵某某的代理人,在委托人无法提供被告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通过多渠道查询掌握到了被告有价值的财产线索,并立即申请法院对该财产进行了查封保全。在案件正式开庭之前,被告主动提出调解,并当场给付全部欠付款项,使得拖欠数年之久的债务得到清偿。 ◆代理W公司诉H公司等民间借贷案,W公司起诉要求H公司等偿还其借款及利息1300余万元,作为H公司的代理人,通过努力,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取得完胜。 ◆代理原告张某诉烟台市某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一审败诉的情况下,二审成功翻盘,法院判决撤销该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当事人张某避免了罚款、滞纳金等将近百万元的处罚。 ◆作为团队主要成员,深入参与某大学清产核资项目,对该校下属的七家校办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详尽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建议,为该校加强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提供了可靠而有力的支持。 ◆作为管理人团队成员,全程参与龙口丛林集团及23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项目,与法院及管理人各成员密切分工合作,为上述企业的重整成功发挥了应有的力量。 荣誉与评价: 2019年1月,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烟台市律师协会评选为烟台市律师行业优秀案卷 社会职位: 烟台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职业感悟:崇法尚德,不负所托 联系方式: 邮箱:yuanweifang123@126.com 电话:18866381619 传真:0535-3972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