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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芳瑜,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认真、谨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服务,为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执业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忠于宪法和法律,秉持“时间是金 万事用心”的理念,主要深耕于公司商事、建设工程和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成功代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法律和职业赋予的各项任务。 教育背景: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士。 业务领域: 公司商事、建设工程、金融 代表业绩: ◆代理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支持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全额执行数千万元工程款。 ◆代理某建筑劳务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因开发商某置业开发公司已无还款能力,最终以二十余套房产抵顶工程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 ◆代理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通过积极调查财产线索,协调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房产价值六千余万元,冻结银行存款七百余万元,保障该公司在执行阶段工程款可获全额清偿。 ◆代理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5亿元,经一审、二审、再审阶段审理,完全胜诉,并通过调查发现债务人对外有到期抵押债权,联系执行法院,对相关款项采取强制措施。 ◆代理史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通过调查涉案房屋并未办理合法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经审理认定涉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使当事人免于承担巨额违约金赔付责任。 ◆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建设工程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专业、公司合规、劳动人事等方面,具有较强经验。 工作语言:中文 职业感悟:君子之和 汇水成泽 谋事以道 成事以德 联系方式: 邮箱:13181521582@163.com 电话:13181521582 传真:0535-397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