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训超,现为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取得了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资格证书。并具有在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验资、审计、会计、税务审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现担任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国际科技合作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莱山街道办事处、山东方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创惠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明升船务有限公司、烟台恒辉建材有限公司、烟台清泉木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为法律顾问单位服务时,本人注重利用自己的业务专长,提供全面服务,为其把好合同关、法律关,严格控制风险。众多顾问单位多年来很少出现重大诉讼纠纷,一直健康稳定发展。 教育背景: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毕业。 业务领域:公司业务、财税事务、刑事。 代表业绩: 在XXX信用合作社起诉莱山区董家庄村民委员会、南村村民委员会、南陈家疃村民委员会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代表被告应诉,经法院审理驳回了原告XXX信用合作社的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各村委会的合法权益。 在孙XX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一案中,本人认真审核案件的相关证据,并积极与受害单位进行沟通,为被告人减少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且通过努力,使检察院放弃了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公诉。 牟平百货大楼员工劳动争议案、烟台“台湾村”业主房产逾期交付案等一批集体诉讼案件,代表员工和业主等弱势群体争取到应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作语言:中文 职业感悟:作一个有思想、有能力、全心全意服务当事人的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0535-3972725,15605355568(微信同号) 邮箱:LXC22699@126.com 传真:0535-3972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