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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喜报|我所合伙人王强、专职律师刘慧入选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7月19日,烟台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市级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和特约员工作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晓雷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二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和特约员、市医保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参会。我所合伙人王强、专职律师刘慧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强调,聘请第二批次2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和5名医保特约员,协助医保部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是落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的有力举措。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和特约员是医保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是协助做好医保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帮手和可靠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把握职责定位,积极发挥作用。要善于发现问题,提高监督实效。要遵规守纪,严格自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监督员和特约员队伍良好形象。 会上,向第二批社会监督员和特约员发放聘书,讲解《烟台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指南》,集中观看欺诈骗保警示案例,部分社会监督员作交流发言。 两位律师表示,将加强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履职能力,善于发现、敢于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充分利用政协委员、党派成员的身份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观察员”“监督员”作用,积极收集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将群众的真切呼声及时反馈给医保部门,为医保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宣传员”作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医保、关心医保、支持医保,共同携手把医疗保障这个民生工作做好,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