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乾元喜报| 王强律师当选首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检察听证的部署要求,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9日上午,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举办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梅出席活动并讲话,王强律师当选首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参加本次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田梅副检察长为听证员颁发了聘书,向大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田梅副检察长指出,检察听证工作是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实践。各位听证员要深刻认识做好听证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督促依法办案、发挥纽带作用、传播检察好声音,当好“参谋员”“监督员”“联络员”和“宣传员”。 王强律师表示,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改革司法办案方式的重大举措,是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创新。听证制度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有效保护司法活动中处于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体现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能够促进检察人员改变以往单纯依靠书面审查、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在听证过程中进行证据交换、调查核实,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而且听证制度能够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听证是为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听证能够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 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能使检察机关从多个角度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客观认定案件事实,合法谨慎办案用权,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实、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作为一名检察听证员,王强律师庄严承诺:一定履行好听证员职责,提供客观评议意见,助推矛盾化解,传递检察最好的声音! |